来源:咸林会计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10-23
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股票回购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话题。当企业回购股票但未进行注销时,这些股票被视为一种特殊的流动资金,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出,并编写相应的会计分录。那么,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正确地编写会计分录呢?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回购股票但未注销时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企业回购股票但未注销时的会计分录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回购本公司股票时:
借:库存股
贷:库存现金
2、注销时:
(1)回购本公司股票时
借:库存股(按实际支付金额计算)
贷:银行存款
(2)注销库存股时:
借:股本(按注销股票的面值总额计算)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如果有差额应该先冲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如果股本溢价不足则应冲减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库存股(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3、回购价格低于回购股票的面值总额时:
借:股本(按注销股票的面值总额计算)
贷:库存股(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计算)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判断题-2023年】
企业回购股票但未注销时,应冲减股本总额。( )
【答案】×
【解析】企业回购股票但未注销时,借记“库存股”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不涉及“股本”科目,即不会影响股本总额。因此,本题表述错误。
综上所述,企业回购股票但未注销时的会计分录编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处理,并遵循准确记账、合规合法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企业的财务稳健和可持续发展。